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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微調查】「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實施對企業之影響

作者:黃麗玲/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副理事長


於民國91年1月16日公布、同年3月8日施行之「兩性工作平等法」,保障兩性工作權之平等,此在當時確實改善了雇主因為性別不同而有不同的核薪標準等的觀念與做法。97年1月16日修正公布新名稱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其中第三章性騷擾防治、第四章促進工作平等,雇主多將重點放在生理假、陪產假、育嬰留停、哺乳時間、家庭照顧假等之規劃與執行,而對於性騷擾防治與發生後之因應與作業流程、多處於有概念但無法真正落實。因此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新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其中第5條第2~4項、第12條第3、5~8項、第13、13-1、32-1~32-3、34、38-1~38-3條條文自113年3月8日施行之際,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以下簡稱CHRMA)為能了解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訂,對雇主現行制度的影響,及是否已準備妥因應措施?因此於112/11/17~112/11/24進行一微調查,期能將調查結果提供給雇主及人力資源人員參考。

調查對象主要是CHRMA會員及非會員的人力資源人員,共回收155份有效問卷:(以下粗體字為問卷題目)

1.產業別:

受調查企業以製造業較多、其他產業分布平均。

圖一、調查對象產業分布情形

 

2.員工人數:200人以上者佔61.3%、100~199人者佔13.5%、99人以下者佔25.2%。

3.是否已知曉「性別平等工作法」於112年8月更名且修訂部分內容:知道者佔72.9%、尚不知道者佔27.1%。

4.是否清楚「性別平等工作法」此次修訂的內容有哪些? 了解者佔51.6%、尚不了解者佔48.4%。

5.對於此次修法內容,您認為會對貴公司造成的影響層面為何?(複選題)  主要是:工作規則修訂、加強法令宣導、加強申訴管道及保護協助。

企業認為在工作規則修訂、加強法令宣導、加強申訴管道及保護協助等方面將會造成影響。

圖二、此次「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內容對企業的影響層面統計

 

6.對於「性別平等工作法」哪一部份不熟悉?或時常處理相關爭議?(複選題)

(1)其中以如何完善被害人保護扶助、此法適用範圍、性騷擾之防治這三項明顯不熟悉。

(2)而性別歧視之禁止、工作平等措施之促進等,經過自91年立法至今,雇主與人力資源人員相對是比較熟悉的。

企業對於如何完善被害人保護扶助、此法適用範圍、性騷擾之防治等三項明顯不熟悉。
圖三、對於「性別平等工作法」哪一部份不熟悉?或時常處理相關爭議之統計

 

7.希望獲得職場性別平等哪一方面的學習?

(1)其中如何處理性騷擾相關勞資爭議,在155份問卷中有120份表達需要;依據勞動部說明,本次修正條文範圍較大,兼有授權法規須訂定,為使雇主及受僱者落實本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中職場性騷擾防治相關規定,將在113年3月8日前完成增訂及修正相關子法。

(2)多元共融(DEI)職場文化的建立、「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法令知識、建立平權的績效考核、晉升制度及薪資福利等也是各企業與人力資源人員需求比較強烈者。

(3)避免就業歧視之面談技巧也是所有企業各階層主管與人力資源人員必備之職能。

如何處理性騷擾相關勞資爭議,在155份問卷中有120份表達需要。
圖四、希望獲得職場性別平等哪一方面的學習之統計

 

113年3月8日起,各僱用受僱者10人以上未達30人者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之雇主應依相關法令:

  1. 對新進人員、主管職位、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人員每年定期實施防制性騷擾之教育訓練。
  2. 頒布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之書面聲明。
  3. 騷擾事件之申訴管道與調查程序,並指定專責單位或人員。
  4. 訂定懲戒處理及其他相關措施。
  5. 設置處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並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
  6. 僱用500人以上的雇主,當申訴人或被害人有需要時,應提供至少2次的心理諮商協助。
  7. 其他。

對於CHRMA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我們已經開始準備會員服務作業,包含在政府公告相關子法的7天前後,即對CHRMA會員辦理「性別平等工作法」暨相關子法的說明會,並規劃與設計對新進人員、主管職位、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人員每年定期應實施防制性騷擾之教育訓練的課程與教材,敬請隨時關注CHRMA網站。

(本文經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授權轉載)

 

延伸閱讀:友善性別職場安全的防腐劑─性別平等工作法(張瓊玲,經濟部人才快訊112-6期,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