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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畫名稱  部會  培育/培訓對象 申請時間
青年就業領航計畫 勞動部 當年度高中職應屆畢業青年 每年1~3月
青年就業旗艦計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5-29歲待業青年(不含日間部在學學生) 全年度開放受理(當年度預算用罄即不再受理)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大人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企業在職員工 114年度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自114年1月2日(星期四)起至同年3月31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小人提)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企業在職員工 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12月16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17時止(以郵戳為憑)
充電起飛計畫 (在職訓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工為符合原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且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事業單位為領有設立登記證明且為原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之就業保險民間投保單位。 113年12月1日(日)起至114年10月16日(四)止(以郵戳為憑)。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勞雇協商減少正常工時並經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所屬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之事業單位及受僱勞工。 常態性受理
分署接受委託辦理訓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企業委託培訓之在職人員 企業請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地分署
產業新尖兵計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失業或待業青年(以課程開訓日計算) 請上產業新尖兵計畫網站查詢各課程開課時間。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每年1月起陸續公佈課程內容及招生簡章,並開放線上報名。
推動事業單位辦理職前培訓計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5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但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公告受理時程辦理。
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產博後計畫) 國科會 具博士學位,且專長符合投入重點產業就業並經甄選錄取者。 請至計畫網站查詢培訓單位聯絡窗口逕行聯繫諮詢。

名詞說明

  • 產學人才培育:以在學或剛畢業的學生為對象,透過產業界與學術界的合作,運用上課、實習、培訓、專題等方式,共同養成產業發展所需人才。
  • 大專校院:含大學、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
  • 技專校院:含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之四技、二技、五專、三專等學制
  • 大學校院:含大學,不含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