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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外青年技術班 (簡稱: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
計畫名稱 | 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外青年技術班 (簡稱: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 |
部會名稱 | 僑務委員會 |
計畫目的 | 奠基於海青班過往堅實基礎,僑務委員會繼2022年起推動海青班轉型為二年制副學士班後,2023年起再推出「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畢業生不但可取得學士學位,更可循僑外生工作評點配額制或中階技術人力管道申請留臺工作。 |
申請領域別 | 開設類科為製造業、營造業、電子商務與服務業 |
培訓對象 | 具僑居地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年齡 25歲以下。持緬甸地區學歷證件及泰北地區未立案華文中學畢業資格申請,經受理申請單位查證屬實者,應在當地參加學科測驗且符合本會召開會議決議之最低錄取標準,始具申請資格。 |
運作方式 | 一、奠基海青班過往堅實基礎,提供海外僑生優質技職教育,自2023年起推出「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讓僑生依個人生涯規劃有更多選擇,畢業生不但可取得學士學位,更可循僑外生工作評點配額制或中階技術人力管道申請留臺工作,獲得國際化的豐富職涯歷練與個人成長機會。未來就讀四年制海青班的僑生,除了可選擇回僑居地工作、繼續在臺灣申請就讀研究所,也可以申請留在臺灣工作。
二、專班自大二起依科系課程規劃,可至企業實習,以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方式進行教學,為同學打下專業技能紮實基礎,藉由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方式兼顧就學與就業,除可習得一技之長外,實習期間更由合作廠商發給生活津貼(依學校、學生及廠商洽訂之契約而有不同)。 |
申請期間 | 約於每年3-4月 |
諮詢網站 | 僑委會僑生專班招生專區 |
聯絡窗口 |
僑委會僑生處陳專員
TEL:(02)2327-2788 e-mail:pei328@oca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