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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產業供應鏈暨網通產業新星飛揚計畫
計畫名稱 | 太空產業供應鏈暨網通產業新星飛揚計畫 |
部會名稱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計畫目的 | 以「產業出題,人才實戰」方式,推動國內大專校院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參與產業研發出題,養成新進人才具研發解題及實戰能力,同時,亦能協助企業降低人才招募成本,提升人才在該產業的留聘用率,為臺灣產業注入人才活水。 計畫團隊居間協助產業媒合,並辦理技術工作坊及國際培育營等活動,養成學生具技術知識與研發實戰能力。 另因應臺廠海外布局及國際人才需求日益增加,今年擴大招募在臺僑外生(不含陸港澳),推動國際人才投入研發實戰,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更多的人才和技術支持。 |
申辦資格 | 凡中華民國境內能提供商用5G產品、衛星地面終端、太空(衛星)研發專題實作機會者,得申請為本計畫之實作企業。 |
申請領域別 | 包括5G/ 3GPP R15以上、及太空/低軌道衛星兩大類別,各類別參考領域及其說明請參閱申請須知。 |
培訓對象 | 大三以上及碩博班之本國與僑外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僑外生需114年8月31日前完成時數並維持學籍者),不含在職生及陸港澳生。 |
運作方式 | 依企業需求申請相關研發專題,每家企業在同一領域最多可申請4項專題,每一研發專題可申請學生員額數至多7名,包含本國生及僑外生(兩者加總後不得超過7名)。
企業研發實戰: 1. 於執行期間輔導每位學生進行研發實戰及協助安排任務,並推動學生參與計畫之學習活動,如技術工作坊等。 2. 學生之研發實戰總時數至少達189小時,全程(3個月)的每個月都需有研習時數(應屆畢業僑外生不在此限,惟研習總時數仍須達189小時),並須上TMS訓練管理系統填報每個月的研發實戰實作內容、學習活動或輔導紀錄。 3. 考量應屆畢業僑外生工作證的相關規定,建議企業與學生協商具體的研習時程規劃。若企業希望正式留聘用學生,需辦理工作證,建議將辦理工作證所需的時間安排在研發實戰期間內,以減少雙方的額外負擔。 ※提醒事項:僑外生於工作許可申請期間不得從事工作,須等候勞動部審查核發聘僱許可後,方可開始工作。 4. 本計畫將於期末辦理研發實戰發表暨媒合交流活動,企業須推薦學生進行研發實戰發表,並藉此展示各項實戰成果,做為公司行銷與曝光之管道。 |
申請期間 | 114年企業申請截止日為3月12日。 |
執行期間 | 研發實戰推動期程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9月30日止。 |
諮詢網站 | 太空產業供應鏈暨網通產業新星飛揚計畫 |
聯絡窗口 |
計畫執行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白先生 Email:weiliang@mail.tca.org.tw / 電話:(02)2577-2011 #18 姜小姐 Email:pauline@mail.tca.org.tw / 電話:(02)2577-2011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