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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產學培育人才新機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學校培育人才乃天經地義之事,無論是養成教育、在職培訓、銀髮族教育及終身學習,皆視為責無可旁貸之要事。惟養成教育係以通才基礎教育為主,學校雖有實驗室、實習商店與實習工廠,然皆屬試驗及試探的短期實務模擬體驗,無法與企業界的真實生產情境相比擬。所以「產學合作」形成學校與企業共同培育人才的重要機制,企業提供實習機會予學生在實際情境中實作,或提供學校師生研究計畫共同解決產業困難問題。因此,產學合作機制的良寙關係產業人才質與量的能量表現,做好產學合作是雙方、三方(含政府單位等)共同的責任,缺一不可!

德國的「雙元制」產學合作培訓人才機制,是將企業員工送至學校學習,學校以專業理論及普通教育為主,企業/工廠則提供業界實習的技能學習,學生已是企業員工的角色,企業主較易有「愛屋及烏」的疼惜心態。同理,學生已是企業員工,所享有之津貼、福利、健康保險等亦較為優渥,更可參加由行業公會共同舉行的技能研習及檢定,其必定有較強烈的企圖心與有遠景可達致的大成就感,對企業之向心力與忠誠度必定是更為堅實,在工作績效與專業成長上亦會有更好的表現,一舉數得。

筆者2018年曾提出:建構產學研合作培育人才及就業媒合化的智能化(AI)應用平臺,如圖一所示。有此平臺,應用AI及大數據科技,可加速人力培訓及就業之媒合,以適性揚才、適性實習,因材任使,產生學用優質相關的人才。

產學研合作培育人才及就業媒合化的智能化(AI)應用平臺,以納入學生歷程檔案、個人履歷、產業人才需求資料、職涯輔導資訊等資料,應用AI及大數據科技,加速人力培訓及就業之媒合。

圖一、產學研合作培育人才及就業媒合的智能化(AI)應用平臺概念圖

 

一般而言,大型企業每年均會公布其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年報,年報中有關人力資源培訓一項,大多載明其現有員工之在職培訓(on the job training)情形,建議可以增加對學校老師及學生的培訓、見學、研習、參訪等產學訓合作資料,希望企業界們能將此重大且重要項目臚列,共同造育英才,蔚為國用,永續產業發展。

 

資料來源:

  1. 饒達欽(2018),建構產學研合作培育人才之新機制,《繁華與進步:教育的力量》,黃昆輝教授教育基金會出版
  2. 饒達欽(2018),近三十年中等教育職業群科課程之評析-以工業類為例,《體檢臺灣技職教育》,五南出版
  3. 饒達欽、賴慕回(2017),從企業社會責任談產業人才之培育,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作者:饒達欽/臺北城市科技大學講座教授、楊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專任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