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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製造業領域特定技能外國人才引進制度解析(下)


特定技能制度與技能實習制度比較

如下圖一所示,特定技能制度與技能實習制度兩者存在連結關係,例如成功完成技術實習2號之外國人才,只要具備需求技能和滿足日文能力規定,即可免除技能試驗和日文能力測驗。

技能實習制度與特定技能制度之間的居留資格轉換是暢通的,完成技術實習2號之外國人,只要具備所需技能水準和日語程度,即可轉換為特定技能1號,無須重新測驗。

圖一、技能實習制度和特定技能外國人才制度關聯性(製造業)

資料來源:日本經產省,2020年7月

 

總體而言,特定技能制度與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因制度創設精神不同而有許多相異之處,技術實習制度的目的是讓來自發展中國家的人才,透過現場培訓學習日本的高水準技術,返回母國後得以繼續傳播所獲得的技術;特殊技能資格則旨在彌補日本國內產業的勞力短缺。

比較技術實習制度與特定技能制度之相對優劣勢,技術實習制度的優勢在於其限制轉職的規定,可確保該類人才的數量,就業相對穩定;劣勢為設有聘僱人數限制、外部成本(如引進費用)較高、引進後事務作業較為繁雜且監管法規嚴格,人才發展自由度較低。相較於此,特定技能的優勢為聘僱的人數原則沒有限制(除建築和照護領域)、外部成本相對較低,引進後事務作業較為簡便,但待加強之處為海外測驗地點仍待擴增,特定技能勞工可能提早離職之可能性、較不易招聘候補人選(需通過日語能力測驗和技能評鑑測驗)(詳見表一)。

 
表一、特定技能制度與技能實習制度比較

 

技能實習

特定技能外國人才制度

目的

國際技術移轉、國際合作

解決日本產業人力不足問題

國家
(2020年7月為止)

15國
(越南、菲律賓、緬甸、印尼、柬埔寨、泰國、中國、印度、烏茲別克斯坦、斯里蘭卡、尼泊爾、孟加拉、秘魯、蒙古、寮國)

9國
(越南、菲律賓、柬埔寨、中國、印尼、泰國、緬甸、尼泊爾、蒙古)

居留資格(簽證)

技能實習

特定技能

居留期間

1號:1年以內

2號:2年以內

3號:2年以內(合計最長5年)

1號:1年、6個月,或每4個月更新一次,累計最長以5年為限。

2號:3年、1年,或每6個月更新一次,無最長期限限制。

行政程序

法務省審查居留資格,核准技能實習機構提交技能實習計畫及實習情形報告

  • 法務省審查居留資格(包含支援計畫)
  • 地方出入境居留管理局的就業情形、支援情形的申告

對象

學習、未有經驗者

即戰力需求、技能實習2號修業完成程度

轉職

原則不可

可自主轉職,並可運用政府職業仲介諮詢服務

家眷同行

1、2、3號皆不可

1號:不可

2號:符合條件即可(配偶、子女)

引進單位

監理(管理)團體

引進企業直接聘僱,並可尋求登記支援機構協助。

備註:建築為一般社團法人建設技能人才機構承接人才仲介(非義務),付費職業介紹業者不可仲介

費用

監理團體從企業收取費用

適任就業管理機構的巡迴指導收費

送交機構

外國政府推薦及許可團體

入境時測驗

無(僅照護職種需日檢N4程度)

技能水準、日語能力水準透過試驗等實施(技能實習2號優異結業成績者可免除)

法源依據

  • 外國人技能實習適正實施及技能實習生保護法律
  • 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

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

對應業種

1號:原則無限制

2號:83職種,151作業

3號:75職種,133作業

1號:照護、Building cleaning、材料產業、產業機械製造業、電力及電子資訊相關產業、建設、造船與舶用工業、汽車整備、航空、住宿、農業、漁業、食品飲料製造業、外食產業

2號:建築和造船/海洋工業

備註:允許農業和漁業的派遣。

活動內容

1號:根據技術實習計劃接受講習,並從事與技能相關業務。

2號和3號:根據技術實習計劃從事需要技能的業務(非專業、非技術性領域)

從事業務活動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識或經驗(專業和技術性領域)

技能水準

第1號:一定程度的知識或經驗

第2號:熟練技能水準

薪資

與日本人同等水準以上

與日本人同等水準以上

引進人數

引進人數依非企業規模及定期員工數員額而有不同,但整體制度未設總數上限

  • 每間企業原則上引進的人數沒有限制
  • 從2019年開始的5年內,預計引進約345,000人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結論

根據日本法務省公佈最新數據,截至2020年9月為止,日本特定技能簽證者涵蓋14個領域共有8,769人,距離2020年3月訂定目標,即初始年度預計引進人數達47,550位,仍有很大差距。可歸因為締結雙邊協議需配合夥伴國條件而費時深入協議,同時新冠疫情蔓延雖對於已赴日完成2號和3號技術實習的人影響不大,但新引進外國人才期程規劃面臨不確定性,測驗也受到延宕。

目前產業支援機構及組織技能傾向深耕技能實習制度更勝於特定技能制度,因技術實習的監督團體引進國外人才可從企業獲取穩定收益,也因特定技能無轉職限制,部分監督機構在協助完成2號技能實習後,轉移至技術實習3號,而非銜接至特定技能。

特定技能外國人才引進制度目前尚未充分發揮效益,但一般預期產業對於外國技能人才需求仍維持快速增長,後續的觀察重點將是新冠疫情控制有效性,及特定技能制度能否配合產業需求與環境現況而調適精進作法,以擴大引進所需技能人才。

 

參考資料:

1.法務省,特定技能制度,2021.03。

2.厚生勞動省,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2021.03。

3.經產省,特定技能外國人才制度(製造三領域),2021.03。

 

延伸閱讀:日本製造業領域特定技能外國人才引進制度解析(上),經濟部人才快訊,2021.04

作者:張峻菁/工研院產科國際所政策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