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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放寬大學管制 積極培養產業人才


韓國教育部為了持續推動教育改革及大學結構改革等政策方向,於2015年11月6日在朴槿惠總統主持之「第4次規則改革首長會議」中,提出了「鬆綁大學管制方案」。在此之前,韓國教育部已經以298個大學為對象,進行了結構改革評價的工作,並從中選出66所學校推動了客製化的改革計畫。「鬆綁大學管制方案」即以此為基礎,規劃未來教育改革欲持續推動的方向,其中最受到矚目的,即為自2016年開始積極因應社會變遷,培養符合社會需求之人才計畫。為此,韓國教育部規劃投入共約2,706億韓元之預算,推動「先導大學計畫」(Prime plan)、「強化大學人文能力計畫」及「終身教育專科大學計畫」。

在方案的實際推動上,韓國教育部分成2個階段進行研析,首先進行了大學結構改革評價工作,主要以298個大學為對象,分成A~E五個等級,綜合分析個別大學的條件,擬定出客製化的改善方向。第2階段則透過前述三個計畫,積極支援培養符合社會需求之人才,「先導大學計畫」和「強化大學人文能力計畫」主要著眼於培養社會和產業需要的人力;「終身教育專科大學計畫」則主要在於建構「先就業、後進修」之大學學士體制,促進在職而想要進入大學就讀者得以入學。為了後續能夠更加順利推動此一改革方案,韓國政府預先於2015年上半年開始修訂相關法規,藉由放寬規定以利推動規則改革行動,包括:〈教授資格標準相關規定〉擴大外國人大學教授任用經歷認定範圍、〈就業後助學貸款償還特別法〉擴大專業大學契約學系就業後助學貸款償還適用對象、改善就業後助學貸款償還繳納方式、〈教育相關機構資訊公告特例法施行令〉改善大學資訊公告項目等。

基本上,鬆綁大學管制方案的內容主要分成三個部分:

  1. 先就業後進修:建構以實務能力為主的社會
  2. 符合社會與產業之需求:改善大學結構/體質
  3. 改善大學教育條件

擴大大學經營之彈,具體的著力點包括:符合在職成人學習者需求之大學授課體制、活化成人教育之基礎設施與改善大學評比標準、放寬在學校以外地方提供教育服務之規定、允許「社內大學」[註1]委託一般大學經營、建構促進大學功能轉換之支援體系、大幅放寬「簽約學系」[註2]設立區域的認定條件與教育設備標準及企業負擔標準、放寬企業利用大學校舍(學校建築物)面積之限制、擴大大學技術控股公司之業務範圍、放寬大學教育設施擴充之規定、允許教育用資產及收益得以變更會計用途。

觀諸鬆綁大學管制方案的重點包括:先就業後進修、工讀並行、培養社會需要的人才等,主要的目的在於促進大學機能之轉換與實施符合社會需求之學科、擴大成人教育與強化產學合作。其中,放寬「社內大學」與「簽約學系」相關規定的措施相當受到外界矚目,而後者的宗旨為符合該地區的社會需求而設,主要是為因通勤問題而無法求學的在職者而設,由企業自由選擇能夠提供其所需要的教育課程之優秀大學,協助進行客製化人才養成教育。

整體而言,朴槿惠總統於2013年上台後,即考量因應全球金融危機之後各國的競爭日益激烈,未來3~4年可能是決定韓國未來發展之分水嶺;再加上預期韓國可能自2017年開始具有生產力的人口逐漸減少、公部門的效率不彰、勞動市場不振、教育體系無效率及金融部門保守主義盛行等,導致經濟成長力持續低下等問題,提出「經濟改革3年計畫」,而此一計畫被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評價為G20國家成長戰略之第一名。該計畫乃針對公部門、勞動、教育和金融等四大領域進行結構性改革,以整體改善經濟體質,並且透過創造經濟與文化榮興創造新成長動力,而鬆綁大學管制方案即為推動教育改革及大學結構改革後續行動之一環。乃鑒於近來韓國社會對於促進大學結構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再加上學齡人口減少的趨勢(2015年為64.5萬人,預估2020年降為50.8萬人),因而相應提出大學機能轉換計畫,主要是完成大學結構改革後做為下一階段積極反映實務需求的基礎方案;其中最重要的思維是,協助評比成績較落後的兩個等級的學校轉型成為職能升級教育機構、公眾法人(社會福利法人、職業能力開發訓練法人)或終身教育機構。

大學一向被視為是強化創新能力與培養創意人才的基礎,因此,大學培養符合社會與產業需求的優秀人才,被視為是決定未來國家競爭力的核心條件之一。然而,近年來韓國大學教育被抨擊未能確實反映學齡人口驟減、產業結構轉變等社會變動因素,特別是目前韓國國內的大學仍多主要偏重於某些少數的學門,而忽略學生未來進入社會的發展面向。因此,韓國政府在這次的教育改革行動上,特別關注於改善大學教育的體質,使其能夠更積極聚焦於符合社會的需求,將學生培養成社會和產業所需要的人才。同時,也透過改善簽約學系的經營效率,積極促進產學合作,以期使大學擁有的技術能夠產業化。

 

[註]

  1. 「社內大學」是根據〈終身教育法〉所設,但性質和終身教育有所差異,「社內大學」為企業內部所設立的大學,不僅招收該公司內部的職員,也可以招收同一領域之其他公司的在職員,主要提供高中畢業員工可經由社內大學取得學士學位。社內大學與所謂「企業大學」有所不同的是,後者的參加者在課程結束後無法取得學位,僅為企業內員工訓練的概念。
  2. 「簽約學系」是企業與在同一區域的大學專業學系簽訂簽約,藉由專業科系的力量培養其所需要人才。

 

 

延伸閱讀:

  1. (韓)韓國教育部(2015),大學管制革新方案。
  2. (韓)韓國教育部(2014),產學合作先導大學養成計畫。

作者:蘇怡文/中華經濟研究院 WTO及RTA中心分析師